眉山洪雅高考补习班条件(辅导学校),陕西2024高考报名条件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截至高考报名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024社会考生高考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福建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福建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持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2024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
(一)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24年普通高考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户在新疆且户籍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此项政策于2024年普通高考后停止执行)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小学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并有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区外艺体类中职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
(4)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调入新疆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调入新疆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手续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是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学籍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转入新疆普通高中并连续实际就读,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父亲或母亲是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2024年9月30日前学籍转入新疆,并在疆内普通高中连续实际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允许在疆报名,由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由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此项政策于2024年高考后停止执行)
(7)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五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六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专业)。
(8)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往届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高中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9)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须有其所就读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新疆中职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但两者不能兼报。
(二)“三校生”报名条件
“三校生”统指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等三类学生。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户籍、但在疆连续实际就读、有完整学籍的“三校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
(4)“三校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或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疆;往届“三校生”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5)非新疆身份证号的“三校生”须有在疆初中学籍号及毕业证书。
3.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注意事项。
(1)应往届“三校生”就近到安排有“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相关院校进行报名,或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各地“三校生”报名材料报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查。
(2)“三校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要求进行填报。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由自治区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三校生升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参加就读所在省市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
2024高考网上填报条件是什么
1、第二批本科(A、B类)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志愿(平行志愿):凡今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招生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文史450分,理工417分)的考生均可填报。
2、第二批本科(A、B类)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院校:仅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的考生填报。
3、第二批本科(A、B类)艺术类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院校艺术类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艺文338分,艺理313分)且艺术专业成绩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院校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即:美术203.00分,音乐74.00分,舞蹈67.00分,表演67.00分,书法学73.00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79.00分,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298.00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44.00分。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凡统考涉及的专业须统考专业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均合格;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须校考成绩合格。
填报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定向志愿,须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招生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文史450分,理工417分,体育(文)类360分、体育(理)类334分,体育(文)专业成绩80.0分,体育(理)专业成绩82.0分)可填报。
5、第二批本科(A、B类)体育类院校(非平行志愿):凡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院校体育类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体育(文)360分、体育(理)334分;且体育类专业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本科体育类专业成绩低控制线:体育(文)专业成绩80.0分,体育(理)专业成绩82.0分;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6、艺术类考生在第二批本科A类、B类两个批次中,每个批次只能在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史类院校、理工类院校中选择一类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文史类院校志愿、理工类院校志愿在同一批次中不能同时填报。
7、体育类考生在第二批本科A类、B类两个批次中,每个批次只能在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史类院校、理工类院校中选择一类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文史类院校志愿、理工类院校志愿在同一批次中不能同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