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普通高考2023年招生章程,近很多人在关注师范学院普通高考2023年招生章程,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师范学院202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上饶师范学院
2.国标代码:10416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上饶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7.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师范学院2023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要
1、学校全称:豫章师范学院
2、校址:
校本部:南昌市红谷滩区梅岭大道1999号 邮编:330103
湾里校区:南昌市新建区湾里紫清路11号 邮编:330004
3、学校代码:13774(国标代码)
江西省考生报考代码:8233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院校
5、学制:本科四年 专科三年
6、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南昌市人民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豫章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2023年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宁德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8)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师范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师范学院普通高考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的招生规定以及相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淮阴师范学院,是全日制普通省属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公办本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03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长江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其中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在交通路校区,其余学院均在长江路校区。
第四条 淮阴师范学院设有17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江苏省属高等学府。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本科生,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淮阴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名称为淮阴师范学院。
师范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简章
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479 法人代表:黑建敏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弦歌大道校区);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265号(文明大道校区),邮编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学校性质:公办本科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考生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是英语。其他各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七、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3、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摄影、绘画)专业、书法学专业、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30%。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2023年学校收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3〕45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下:普通本科文史类(含体育类)为4400元/生·年,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生·年(文理兼招专业以省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标准收取),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为16000元/生·年;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本科为11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11000元/生·年;互联网+应用技术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为10000元/生·年;法律事务专科为37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7人间65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九、奖励资助
学校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为主体,内容包括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救助、越冬资助、温馨旅途、优秀困难大学生、困难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等十余项资助措施,“奖、贷、助、减、免”五位一体的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体系。所有资助资金档次划分、资助额度以和河南省有关政策为依据,并根据和河南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十、附则
1、具有安阳师范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安阳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3、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和各省份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和相关省份政策为准。
4、本章程为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2023年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使用,解释权在安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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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湖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4099。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型有:普通类(含地方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合肥师范学院2023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学院,英文译名:Hefei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4098
二、办学层次和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三、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锦绣校区、三孝口校区、滨湖校区3个校区。锦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邮政编码230601;三孝口校区: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邮政编码230061;滨湖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书香路,238076。
四、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录取规则
(一)我校统筹兼顾校内各种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状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没有预留计划。
(二)录取原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应层次的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保护考生利益,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
小编给大家的师范学院普通高考2023年招生章程,是否还是解除了一些内心疑惑和苦恼呢,其实师范学院普通高考2023年招生章程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就看你怎么去选择和看待。